只是点了炒豆苗、孜然羊肉、糖醋鱼和花卷各一盘,消费者侯先生却被“宰了”688元。饭店服务员的解释是,菜单上注明海鲜以时令价格为准,因此,糖醋鱼35元指日常每斤35元,而当天饭店使用的是每斤260元的鲟鱼,故这道菜的价格为540元。
北京市消协点评认为,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以模糊价格表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案件。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饭店用文字游戏诱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构成价格欺诈。
经调解,饭店最终退还侯先生用餐款300元并郑重地赔礼道歉。 (记者 沈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