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河南三全食品有限公司争夺了15年“凌汤圆”商标的重庆全心食品厂,昨日从得知三全将在重庆投资建厂的消息后,该厂法律顾问梅劲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与陈泽民取得联系,商讨合作建厂事宜。昨日下午,双方取得了联系,并一笑泯恩仇,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三全和全心争夺“凌汤圆”商标的起因是这样的:1989年,以“林汤圆”为原型的电视剧《凌汤圆》开播,“凌汤圆”在大江南北声名远扬。1990年1月,重庆全心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凌汤圆”商标,但因汤圆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注册。
于是在1991年初,全心申请注册“凌”商标,但因郑州三全食品提前一天申请注册该商标,重庆全心的申请被否决。直到重庆全心拿着重庆市政府出具的“凌汤圆是重庆传统名优小吃”证明找到国家商标局,才让商标局未给三全注册“凌”商标。
1994年,重庆全心通过努力,获得“凌”字和图案组成的商标。郑州三全当然不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此后,两家一直为该商标的使用权较劲。
直到今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将该商标判归全心食品厂。
多年的商标争夺战并未让两家企业老死不相往来,昨天,全心食品厂表示,“希望能与三全合作,将‘凌汤圆’做大。”河南三全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泽民互相学习和寻找商机的平台。(张彬 王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