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酒瓶10月强贴“劝酒令”

时间:2006/9/13 9:58: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9月12日(记者 李绍庆)10月1日以后,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要像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提示。而如果玻璃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字样,生产企业就将被判“犯规”。

    记者今天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替代1989年颁布实施的《饮料酒标签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届时,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都将被推荐在包装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健康“劝说语”。而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将被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炸”等相关警示语。

    此外,新规定免除了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度的其他饮料酒标示保质期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葡萄酒等酒类免除标明保质期的规定是基于对酒的特性的考虑,更显合理:“葡萄酒和度数较高的黄酒、白酒,如果储存条件适宜,则储存时间越长越珍贵。”

    新规定对酒类产品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强制标示内容、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和非强制标示内容。例如,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等。

    据介绍,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尽管目前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产品的人性化色彩。


相关搜索: 劝酒令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