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武汉正值高温,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一旦食物储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记者昨日从武汉市卫生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市今年报告食物中毒事件5起,中毒67人,暂无人员死亡病例。
据介绍,这5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有2起是由于在加工过程中集贸市场无证摊主将亚硝酸盐加入卤制品中导致食物中毒;1起是由于无证餐饮业主从集贸市场购进不洁卤制品而导致的沙门氏菌食物中毒;1起是由于经营者销售违禁农药、农民购买使用后导致的有机磷农药中毒;1起是无证个体幼儿园在食堂食品制作过程中不符合规定,致使食品受到污染引起腊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
该局卫生监督处分析,导致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食物未烧熟煮透,如隔夜食物、四季豆等;二是食物被细菌污染,如海产品;三是将非食品原料加入食物中,如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四是蔬菜被喷洒高毒高残留农药,如小白菜、竹叶菜等速生菜。另外,7月以来发生的几起食物中毒,都是由于在无证摊点上购买食物食用后引发的。
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用餐单位的卫生监督力度,同时提醒市民,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需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首先,不食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自己制作和贮存食物一定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制作凉菜原料应新鲜、卫生,刀、案板等厨具要洗烫干净,现吃现做;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在外购买食物,一定要注意其是否持有有效期内卫生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应配戴个人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