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前天上午,市农业局举行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培训班,市畜牧兽医科的有关负责人传达并解读了这部法规的条文精神,希望各有关部门、畜牧生产经营单位等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更好地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畜牧法》明确规定,今后国家将重点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并确立了畜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规定畜禽饲养场要全部建立饲养档案,做好禽畜品种、数量、繁殖记录以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时间和用量等。 作者:赖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