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出口与食品接触、餐厨具等消费品检验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凡与食品接触器皿,包括塑料制品、陶瓷、玻璃制品、不锈钢及金属制品、纸木制品等,在出口时均必须实施安全、卫生专项检测。这一新规定涉及汕头辖区内相关企业近1000家。
为维护我国出口商品信誉和贸易正常的发展,提高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新规定要求,对出口与食品接触器皿的安全、卫生项目实施专项检测,其中,不锈钢及金属制品重点检测镍、铬、镉、铅、砷迁移量等;塑料制品重点检测蒸发残渣、异味、脱色试验以及芳香胺、甲醛、铅迁移量等,陶瓷、玻璃制品重点检测铅、镉溶出量等;纸木制品重点检测微生物、蒸发残渣、重金属、二氧化硫、荧光物质等。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对在国外造成重大影响或遭退运、销毁的产品,情况严重的,将停止其出口,并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经整改合格方可恢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