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家乐福超市的黄酒产品货架上,摆上了超市自有的“家乐福”黄酒——“上海老酒”、“福酒”。
在北京家乐福方圆店内,记者看到,一款“上海老酒”标注为“五年陈”,价格为15.00元。“福酒”标注为“三年陈”,标有“营养”字样,价格为4.50元。
瓶标表明产品为黄酒,“配料”列示出了黄酒基本原料外,还有蜂蜜、枸杞等原料。瓶标上明确注明商标持有人为上海某超市,制造商为浙江杭州下沙酒厂,并用红色字标明生产企业通过ISO认证。
当日,方圆店内会稽山陈年花雕的价格为4.80元,三年陈“女儿红”花雕的价格为9.70元,三年陈“大越”花雕的价格为9.30元,三年陈营养“和酒”的价格为12.80元。三年陈“福酒”的价格优势显而易见。五年陈“上海老酒”同样也比同档次其他产品价格低。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黄酒分会秘书长沈振昌认为,商超和生产企业联合推出自有“贴牌”黄酒是企业追逐利润的市场行为。在黄酒业春意盎然的背景下,此类市场行为能够证明不管是流通企业还是生产企业,都对黄酒酒种的市场前景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近年来,以古越龙山、会稽山为代表的南方黄酒企业致力于开拓宣传黄酒文化、树立企业形象、开拓北方市场的工作,已经开始打破黄酒“不过江”的不成文规矩。沈振昌认为,这一情况从侧面证明,南方知名黄酒企业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北方消费者对南方黄酒的认知程度显著提高。
针对超市“自有品牌”黄酒的价格偏低的问题,沈振昌认为,超市自有品牌与知名黄酒品牌的价格差异证明了知名黄酒品牌本身具有的经济价值,相信大多数消费者对黄酒知名品牌产品的消费信心不会因此而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