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国际烟草网的消息,对于烟草配料及其添加剂的管理,欧盟国家基本上有两种管理方式。通常是通过立法、或自愿协商,各生产企业达成共同认可的协议等来实现,但对这方面的要求,不同的市场,差别也很大。
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则对烟草制品的成份及其释放量的试验、检测和控制相应地制订了多个国标准则。对于消费品配料和添加剂的法规,各国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有对于日用消费品制定的法规,也有专门对烟草制品制定的法规。但是,绝大多数国家没有专门的烟用添加剂法规,大都相应参照本国的食品法规、香精香料法规或其他国家相关的烟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