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辽宁:还有多少食品提前“早产”?

时间:2005/12/6 9:04:49 来源:光明网

    眼前的蜜桃罐头“出厂日期”是“2007年9月30日”,奶味饮料的“生产日期”则是“2005年11月28日”。昨日在查处现场记者看了一下手机,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05年11月23日15时16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稽查所二科的3名执法人员从沈阳赶往大石桥海浪饮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进入该企业的3个仓库,看到一箱水果罐头出厂检验证上写的出厂日期竟然是“2007年9月30日”。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几瓶被怀疑用来涂改日期的化学用品,地面上散落着一些用过的不干胶标贴。

    现在人们消费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生产日期、厂家等。有些消费者只注意产品的保质期,却没有太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一些不规范经营的厂家就利用人们的这一疏忽,生产出不少“早产”的食品来。从包装上看,食品没有过期,但实际上可能已经过了保质期,势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其实,消费者对保鲜食品提前半天标生产日期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早产”过了头或临时补打日期,岂不是埋下了假新鲜的消费陷阱吗?

    各种定型包装食品及饮品的“生日”是其质量的重要信息,“早产”食品对消费者将构成潜在危害。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国家对食品生产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生产日期,哪天生产的食品就应该标注哪天,丝毫不能做假,因为食品是有保质期的。

    有些商家为了一点经济利益,在食品的日期上做手脚,打起了时间差的主意来误导消费者,无形中就把食品的保质期人为延长了,成为“早产食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应该及时举报,有关部门要出重拳查处,并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日期的检查,还市民们一个干净、健康的市场。


相关搜索: 问题食品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