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2号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五部委将联合进驻市场占有份额排名前列的12家乳品企业,重点监查复原乳。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是指把鲜牛奶先加工成奶粉,然后又在奶粉中添加适量的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尽管从本质上讲复原乳也是奶,但是奶中的部分营养成分在加工过程中会遭到破坏。由于使用复原乳生产的成本只相当于鲜奶的一半,因此许多企业用复原乳代替鲜奶。今年9月份国务院要求凡是使用复原乳的企业从10月15日起必须在产品的标签和配料表上标注“复原乳”字样,但是目前市场上只有极少的乳制品标明“复原乳”。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五部委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市场占有份额排名前列的12家乳品企业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对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生产过程、生产和销售帐目以及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重点监督。主要查清企业用于生产的奶粉数量、使用流向以及生产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并要求凡是使用复原乳的必须按规定如实标注。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对12家企业之外的液态奶生产企业使用复原乳的情况加强检查,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液态奶中的复原乳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抽查,不久将发布抽查结果。
五部委了联合进驻的12家企业名单: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三鹿集团
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