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禹州市消协了解到,一个卖假口香糖的店主,碰上了一个爱较真儿的买主,买主拿着假口香糖到消协投诉,结果店主赔礼又赔偿。
11月9日15时左右,禹州市某旅游公司的张女士到该市滨河路一报亭买了一包(5片装)口香糖。吃后感觉无味,她便问店主:“怎么没一点儿薄荷味,是不是假冒的?”但店主坚持称自己卖的是真货。
张女士听后十分生气,店主售假反倒有理了?于是,张女士打电话到禹州市消协投诉。
禹州市消协与消协钧台分会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报亭。经调查,报亭售给张女士的确系假冒口香糖,其行为属欺诈消费者行为。经调解, 店主当面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加倍赔偿了两包真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