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18个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要保持警惕性,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节日期间食品监管的力度;要加强重点监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市政府分工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旅游景点、超市、商场、饭店等客流量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要紧盯严管,增加检查频次;还要落实责任,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