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本土企业“阳光乳业”投放市场的产品,使用的商标并不是“阳光”,而是“天天阳光”,因为“阳光”商标早在10年前就被新加坡一家名为“郭氏兄弟粮油”的公司注册,该公司正是“金龙鱼”商标的持有人。
同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将“阳光”商标予以撤销,提出撤销申请的就是“阳光乳业”。原来,《商标法》中规定,注册商标如果连续3年停止使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申请。而郭氏公司又无法提供从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之间,在第29类商品(牛奶)上使用“阳光”商标的证据材料,因此该商标被撤销。目前,“阳光乳业”已正式申请注册“阳光”商标。
吴洪平告诉记者,每年江西省商标事务所都要为代理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数百件“评审”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涉及商标抢注。吴洪平称,即使是被成功抢注的商标也能夺回,关键在于企业自身是否有“反抢注”意识。据介绍,目前江西企业已夺回了100余件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