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光明之后,河北著名牛奶品牌三鹿也陷入早产奶的丑闻。7月5日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内一举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
7月6日,记者致电河北三鹿集团总部公关传媒部,该部门一男士对记者表示,负责媒体采访的崔部长外出不便接受采访,他对该事一无所知。傍晚,三鹿集团质量管理部崔先生主动致电《南国都市报》表示,三鹿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不属于早产问题。但这种解释同光明早产奶一样也遭到了业内的质疑。
检验时间究竟要多长?
崔先生对记者表示,三鹿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他表示,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
崔先生进一步解释,“具体到本次事件,三鹿的产品从生产工厂到天津其实还处于检验的过程中,按照上述规定,以及我们检验结果公布的时间,我们的这批产品生产日期就标注到了7月6日”。对此,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表示,这仅仅是企业违规的“挡箭牌”罢了,需要多长时间检验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对《产品质量法》释义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来进行解释,行业协会无权解释。
(任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