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海南东方市工商局对该市城乡的个体批发零售点、超市、酒家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查获了一批仿冒皖酒系列的侵权产品新皖曲酒共计258瓶,其中纸盒(28度)240瓶,铁盒(32度)18瓶,案值4786元。
据了解,这批被查扣的侵权产品新皖曲酒是安微某制酒厂制造的,使用的商标标识近似皖酒系列商标,使消者误以为该酒是皖酒系列的新品种。其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东方市工商部门对销售这批侵权产品新皖曲酒的商家依法处理后,并将查扣的侵权产品进行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