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的独特个性,在于其既有食品般饮用的随意,又兼有“药到病除”的实效。由此而言,无论将凉茶往药品靠拢,还是向食品看齐,都有意犹未尽之嫌。而于取舍之间,现行法规也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对凉茶业的关照——无论是药品的,还是食品、保健品的,统统不予涉及。
尽管如此,几十年来凉茶业却相安无事。究其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凉茶饮用毕竟偏于岭南一隅,没有全国性的影响;二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凉茶铺“以信为本、街坊经营”的传统模式也并没有失去其生存基础。
如今,广东凉茶已大举“北伐”,凉茶业也走出小本生意,开始连锁化、规模化经营。而在这一变化中,经营者的诚信正接受前所未有的考验:大批量生产中,为防止凉茶变质,你加不加防腐剂?为提高竞争力,促进疗效,你加不加西药成分?在优劣中药材鱼龙混杂的流通环境下,你能否保证原料品质始终如一?
没有任何制度的压力,答案显而易见。实际上,现有凉茶业的种种乱象,无一不在印证制度缺失导致的无序。唯一的出路是,由政府或行业出面,尽早出台行业标准,在传统特色和现代法规的接合点处,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约束。比如,在兼顾传统饮用习惯下,尽快让凉茶业平滑进入现代法规体系。特色产业需要“特色”管制,否则,任何一项类似上述举报者提出的法律依据,都可将全行业置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