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河南省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此次整治内容,严格按照《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和监督。
重点抽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集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标识为适合4-36个月婴幼儿)等食品的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