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4月25日,省质监局出台《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设置三级预警级别。一级预警: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涉及全省或省内多个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二级预警:出现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涉及全市或市内多个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三级预警:出现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涉及全县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监督检验中,某一类(种)食品质量合格率低于70%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工作,执法打假案件,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各级质监部门开展的年审、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工作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社会维权组织、大众媒体反馈的食品质量信息中,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危害性食品质量问题的。(通讯员徐立法记者任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