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买回的火腿肠后才发现,火腿肠的生产日期竟然比购买当天的时间要晚4天,“早产”的火腿肠让消费者坐立不安,感觉恶心,随后投诉到历城消协王舍人分会。
今天上午,市民张女士在历城区王舍人镇集贸市场一处流动商贩处买了一包火腿肠,吃完后才发现,火腿肠的生产日期竟然比她购买的当天时间还要晚4天。吃下“早产”的火腿肠的张女士坐立不安,并且感到一阵阵恶心。张女士随后投诉到历城消协王舍人分会。当执法人员和张女士赶往现场时,流动商贩却早已不见踪影。
据了解,这种现象在食品中并不少见,一些食品“早产”时间少则一两天,多则一两个月。许多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的标注,多是些“见盒内说明”等模糊用语,让消费者难以搞明白。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一些不法厂商将易过期或者已经过期的产品在生产日期上做文章,用“障眼法”来变相坑害消费者。有些标在袋装食品封口的生产日期,模糊得让人看不清。而有一些食品包装虽然精美,可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却放在食品袋内,若想打开验看一下却不被允许,最后受害的还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