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企业资讯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水井坊”“水井香”对簿公堂

时间:2005/4/14 10:10:5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前日上午,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公开审理了关于成都全兴酒厂状告成都水井窖酒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外包装发明专利一案。全兴“水井坊”与水井窖“水井香”之间的外包装专利权之争再次引来各方关注。

    2000年6月15日,全兴酒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申请号为“ZL01111422.3”的“带装饰的酒瓶”发明专利,但从2005年1月以来,成都全兴酒厂在市场上发现水井窖公司制造并销售了与其专利有同样装饰酒瓶、同样图台贴花的产品。全兴酒厂随即以水井窖酒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瓶型发明设计专利权为由将其告上公堂。省知识产权局查证后查封了成都水井窖的水井香系列酒共53件(瓶),并予以登记封存。

    全兴酒厂委托代理人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任虹律师表示,成都全兴酒厂于2000年6月15日就拥有了申请号为“ZL01111422.3”的“带装饰的酒瓶”的发明专利,并于2001年5月2日授权公告,而成都水井窖酒业有限公司在2001年2月28日才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水井坊”比“水井香”早半年拥有专利“优先权”。

    成都水井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余精庭对此提出反驳。他表示,根据《专利法》第63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而“水井香”所属公司在正式成立之前,市场上就已广泛销售该专利产品,因此不存在对全兴酒厂的专利产品构成侵权。

    全兴酒厂拒绝了水井窖有限公司庭外调解的要求,并提出“水井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80万元”的要求。经过合议后,省知识产权局将在10日内对此侵权案作出判决。


相关搜索: 水井坊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