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GB1536-2004《菜籽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04年8月13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并已于2005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但鉴于菜籽油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销售范围广、流通环节多、保质期长,为保证新标准在全国范围的统一、平稳、顺利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经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自2005年2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新的《菜籽油》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与此同时,为了给市场一个充足的过渡期,允许自2005年8月1日起,市场停止销售不符合GB1536-2004《菜籽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和老的菜籽油标准相比,新标准补充了油中芥酸含量指标、气相色谱法测定脂肪酸组成范围,修改了折光指数和比重两项特征指标,并增补了检验规则等内容。其中明确规定,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