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从2005年3月开始,山东将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农资造假制劣行为,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产品被列为今年的山东农资专项打假重点。
东昌府区、青州市、梁山县被列为今年化肥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区域。同时,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进“黑名单”: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生产严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劣质产品的。
另外,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