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正是在这个不是品尝月饼的季节,月饼商们才有时间和精力为各自的利益去争吵。深港两地企业围绕双黄莲蓉名称使用权的争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香港的一家月饼企业抢注了传统月饼常用的“双黄莲蓉”等名称,如果在公告期其他商家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没有被国家商标总局采纳,那么,以后除了注册商家,其他生产、销售商将不得使用该名称。这自然在行业中要引发骚动。近日,深圳的50家月饼商召开紧急磋商会议,他们当然不想自己的“双黄莲蓉”月饼变成“两个蛋莲蓉”月饼。
这是一桩很小的商标争议纠纷,争议的内容也很好判断是非,正如那些深圳月饼行业代表所说,“双黄莲蓉”属于月饼行业的共同资源和公共的无形资产,很多年来大家都共同使用。某个厂家要把公共资源据为己有时,当然要征得大家的同意。
这样的常识估计那家香港老字号也懂,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年了,大家都相安无事。如果仅仅凭商标注册就可以打压竞争对手,或者达到垄断的目的,精明的商家早就这么做了。抢注商标后,如果其他企业愿意拱手相让,如此好处当然不捞白不捞;但现代社会信息如此开放,已经没有哪家企业会闭门造饼。所以,笔者认为商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唤起行业的关注,相关行业煞有介事地开会、抗议,也不过是同样在搭车赚眼球——唤起社会的关注。这个时代就流行眼球经济,当一些明星不受关注的时候,他们就会有意制造一些绯闻逸事。月饼行业未尝不可以如法炮制。
国内月饼行业受到的最大一次灾难性冲击当然是2001年南京冠生园用陈年馅料做月饼事件。月饼行业为信誉支付的社会成本因此提高,生意也就越来越不好做了。而月饼这个行业的另外一种忧患是传统节日本身的失落,虽然一些商家用天价月饼等形式来吸引注意,可是,人们的胃口却越来越不买账了。所以,不甘日趋寂寞的业内人士总得做点什么。
商标法应该保护的是合法的知识产权。当有人把刘翔注册为商标的时候,商标管理部门就无权把本来属于刘翔的权利赋予抢注者。深圳“光明乳鸽”的品牌之争,深港企业的“双黄莲蓉”之争,也都是同样的情况。只有拥有别人无可替代的独门功夫,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无论是双黄莲蓉还是两个蛋莲蓉,买不买账,终究还是要看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