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28日讯(记者 李传华)吴啸声、邹桂华夫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昨天站在了琼山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去年6月,央视接到观众来信反映,海口市有加工厂把好好的椰果用双氧水加工。央视当即派记者前往海口进行了暗访。央视记者调查中发现,吴啸声的加工厂在对椰果进行漂白时,会根据椰果的质量好坏添加剂量不等的双氧水。果质越差,放的双氧水越多。这些用双氧水漂白后又加了片碱的椰果,被吴啸声卖给一些地方的食品厂加工成椰果罐头、果冻和饮料等食品。
据海口市公安局起诉意见及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称,吴啸声、邹桂华夫妇2004年3月8日设立了海口市琼山楚天椰果加工厂,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4月中旬,楚天椰果加工厂投产,在加工厂生产、加工椰果的过程中,为了使生产出来的椰果更具外观美感和口味脆感,吴啸声和邹桂华不顾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购买了工业双氧水等化工原料对椰果半成品进行漂白、脆化、中和等。至6月6日被省质监局查处时,共生产了三批8吨左右的椰果,其中已销售3吨多。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吴啸声、邹桂华夫妇在生产椰果的过程中,掺入了工业化工原料,案发后,经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他们生产销售的椰果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砷、铅、汞,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被双氧水泡过的食物,会给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比如造成畸形,甚至引发基因变异。氧化钠等本身就有毒,消费者吃了以后不会马上产生反应,而是通过漫长的一个过程,逐渐损伤消费者的肌体,这种毒害和危害更大,国家食品卫生法是明文禁止使用的。
法庭当天没有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