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732件,比上年增加了19.1%。其中,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增长了69.5%;商品房投诉增长了19.9%;对商品与服务的虚假品质表示(虚假宣传)的投诉增长了54.8%;对消费安全的投诉增长了64.4%。与往年相比,2004年投诉中的主要问题是:侵害农民消费权益的投诉增长突出、“霸王条款”仍然霸气、保健食品市场问题多等。
2004年,涉及农用生产资料等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共100件,比上年增长了69.5%。投诉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农用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有的农民消费者投诉自己买的种子不结果,化肥、农药质量差等。二是对农用生产资料进行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平谷的一些农民消费者购买的蓖麻种子在推广会上宣传每亩产量300—400公斤,可是实际产出只有100多公斤。三是以次充好,将低品质种子当优质种子销售。通州一农民购买了365棵久保桃树苗,然而经过一年多的培育却结出了油桃。四是虚假广告信息欺骗农民消费者。一些违法经营者利用农民急于致富容易上当的心理,发布虚假广告推销农用生产资料或以推广新技术为由头,宣称可高价回收使用新技术后的产品,实际上根本没人回收。五是一些农用机械质量差,有的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农民购买的榨油机,回家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却又没有人负责维修,就更不用说退换产品了。另外,有的农用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农民的人身安全。
2004年,涉及保健食品的投诉仍占较大比重。一些保健食品经营者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利用各种手段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食品,它适用于特定人群,以调节机体功能为目的,不能治疗疾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经营者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有治疗功效,特别是一些经营者将目标对准中老年消费者。一些保健食品经营者利用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重视,夸大自己产品的功效,甚至利用欺骗的手段宣传疗效、销售产品,误导消费者把保健食品当作治病的药来购买,动辄就千万元。因此,在广告中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作用、夸大其功能范围或者称保健品功能短期内能发生明显功效的宣传都是不科学的。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一些经营者便借此机会大发横财,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