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市肉联厂屠宰加工场的冷库里,100多吨印着大红“优”字的猪排、里脊、腿肉等包装箱堆积如山,而这些所谓“优质”分割肉的来源竟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母猪、种猪、病残猪及死猪。12月5日,湖南省及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举查获湖南省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行为最恶劣的一起非法加工、销售劣质猪肉案。
当天下午3时许,当执法人员赶到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的市肉联厂屠宰加工场时,被这里呈现的景象惊呆了:诺大的屠宰场里,每个饲养栏里约有七八头猪,大多病怏怏地躺在地上不吭一声。躺着的猪要不瘦得只剩皮包骨,属消瘦猪;要不乳头干瘪,属高龄母猪。湖南省农业大学的病理学教授陈可毅试图让一头看起来状态较好的母猪站起来,可想尽了办法,母猪怎么都站不起来。陈教授指出,仅用肉眼观察已可判定,这里圈养的病、残猪在20头左右。
邵阳市肉联厂屠宰场自1995年起承包给6名个体户,他们从广西、湖北、河南以及湖南等地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种猪、母猪、残猪、病猪甚至死猪,屠宰后再变成分割肉,或是再加工,制成香肠、肉松等,按照市面上同类产品正常的价格源源不断地销往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据了解,该屠宰场今年一至三季度日屠宰量在50头左右,而四季度日屠宰量为80头。照此估算,年屠宰量近两万头。
湖南省食品质量检验二站站长冯敏指出,母猪、种猪由于肉质老化,筋筋绊绊很多,因此口感粗糙,营养价值也低;再加上长期饲养,积累了大量的激素、残留物,甚至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吃了很容易引发疾病。因此,国家明文规定,母猪、种猪不能加工成任何肉制品,给人食用,通常是用来做肥皂、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