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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健食品广告沉疴难愈--遭遇诚信危机

时间:2004/12/8 9:49:09 来源:中国工商报
    今年1月~10月份,全国共查处违法食品广告1358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060件。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食品广告,尤其是保健食品广告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的情况还比较严重。 

  保健食品广告遭遇诚信危机 

  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申城有57.3%的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广告不相信或者半信半疑,保健品广告的平均信任度处于“不及格”的水平。 

  专家指出,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是当前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据统计,2003年上海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达到2068条,占食品违法广告总数的56%。其中,有926条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产品功能。 

  一所大学的营养保健食品研究所曾在北京市进行了一项600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消费者中,认为保健品能达到预期全部效果的仅占3%,认为没有任何效果的占26%,认为有副作用的占2%。 

  不切实际地夸大宣传,使保健食品在很多消费者心目中早已名誉扫地,失去了诚信。 

  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泛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消费者混淆了“保健”与“治疗”的概念,认为保健食品能够起到治疗甚至治愈疾病的作用。据专家介绍,如果用保健食品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而影响了治疗,轻则病情加重,重则会危及生命。 

  其实,对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国家早有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用途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等。 

  吉林某晚报曾经刊登过一则“热烈祝贺中科灵芝被批准为国家新药”的广告。实际上,广告中提到的中科灵芝孢子胶囊等全部为保健食品,根本不是什么“国家新药”;在其说明书“注意事项”一栏上,也明确写道“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 

  北京某报不久前发布的“关节炎患者的希望———关支灵”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关支灵是一种天然免疫调节剂,对治疗关节炎病具有独特的作用”的文字表达。属于在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行为。 

  北京某报9月1日发布的“金脂善牌壳聚糖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称“建筑公司42岁的王老板……有一次心肌梗塞,大汗淋漓,像死过去一回。老婆买来金脂善,才服用两盒,将军肚缩小一大圈,再也不胸闷憋气了,全身上下格外有劲儿。师范学院的周教授血压高,经常心绞痛,现在开始用金脂善洗脂,服用后,心脏舒服多了,血压平稳……实验证明,金脂善除可清除脂肪外,还可降低胆固醇,抑制过量摄取食盐而导致的高血压,可以预防动脉硬化与心血管疾病,有良好的效果“等广告用语。这则保健食品广告超出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任意扩大范围,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广告用语,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并使用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食品广告的检查结果,在8月9日至15日的一周时间内,在国内食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61种报纸发布的694条食品广告中,竟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413条,违法(涉嫌违法)率高达59.51%。 

  保健食品广告整治任重而道远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对食品广告的规范是整顿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了有力措施,强化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加大了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今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对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疗效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针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相关法规,预计明年有望出台。 

  根据该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中是否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广告内容是否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等。 

  我们有理由相信,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将走向完善。但整治过程任重而道远,除了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各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外,还应该从媒介及企业自身入手。 

  作为广告经营者的媒介,必须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严守职业道德,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不能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对不顾社会效益、只顾谋利的媒介及广告发布者,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保健食品企业自身来讲,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由于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致使消费者盲目消费,结果是欺骗了消费者,也砸了自家的牌子,失去了诚信,自然也失去了市场。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讲,除了要潜心培育自己的产品、品牌和市场外,重新找回诚信才是最重要的 。

相关搜索: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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