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