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了解到,以往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过程一直属于“暗箱操作”,在原料采购、生产管理到售后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企业是否严格遵循了有关标准和规范,很难加以有效监管。而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严峻现实,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管理必须走上正规化的轨道。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
从今年7月份开始,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和儿童食品专业学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草拟了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文本涵盖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要求企业对上述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详实的记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表示,这些原始记录将成为政府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也为今后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当中的各项要求均属基本要求,都是企业应该做到而且完全可以做到的。待示范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在部分试点企业中推广试行,同时继续起草粮食、肉类和儿童行业中其他与百姓息息相关品种的生产经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