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邮政部门获悉,今后,寄往美国的食品邮件将适当放宽预申报制度。
据了解,由于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放宽了寄往美国食品邮件的预申报制度,为此国家邮政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寄往美国食品邮件可免预申报及仍需严格遵守预申报规定的范围。可免预申报的邮件为个人自制、作为个人礼品用、从个人名址寄往个人名址的食品;以及寄往美国非商业用途食品邮件,其中包括军人、平民、政府官员和外交人员因迁移需寄递的家居用品里的食物,旅客将个人购买的寄回自己在美国居住地的食物,外驻公司人员个人将在外驻公司所在地购买的食品作为礼品寄往美国。
同时,外驻公司本身寄往美国的食品邮件不得免预申报。单位用户寄往美国的商品邮件仍需严格遵守预申报规定。据悉,我国邮政部门是从2003年12月12日起规定,对收寄发往美国的内装食品类邮件,用户须预先向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申请准入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