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涉盐案件情节严重,数量较大,在延吉市比较罕见
11月13日,延边州盐务局稽查人员在延吉市河南街一超市内发现韩国过境盐,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又在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查获韩国过境盐近90公斤。昨日,延边州盐务局没收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全部违规产品,并处罚款3000元。该涉盐案件情节严重,数量较大,在延吉市比较罕见。
超市货架公然出售韩国盐
11月13日10时许,延边州盐务局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延吉市河南街一超市内公然销售韩国过境盐。超市业主称这些盐是从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批发的,批发5袋,已买出2袋。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剩余的韩国盐,随后调派6名盐政人员迅速赶往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
在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货架上,执法人员没有发现韩国盐。该经销部负责人也拒不承认存有韩国盐。盐务执法人员搜查该经销部仓库时,发现半箱韩国盐,后又在同一仓库内发现60公斤韩国大粒盐。铁证面前,经销部负责人崔某终于承认自己从2002年开始,从沈阳、丹东、大连等地进了200多公斤韩国盐,并在延吉市内批发零售。价格为每公斤13元到14元。
“非法”韩国盐延吉被扣
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是一家专门经营韩国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的批发商店。店主表示,销售过境盐很盈利。而据延边州盐务局检测站有关人员透露,2002年,该店曾因销售韩国盐受到处罚,时至今日该店依旧违规销售,且数量较大,情节恶劣。
昨日,按照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延边州盐务局将延吉市东洋食品经销部库存的违规产品——近90公斤韩国盐全部没收,并处罚款3000元。由于我国食用盐含碘标准为每公斤25微克至50微克,韩国过境盐含碘量仅为5微克,有的甚至不含碘。该批韩国盐被没收后全部按工业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