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自从微生物学之父路易·巴斯德先生于19世纪中期首创“巴氏消毒法”后,各国开始禁止销售没有经过有效杀菌消毒的“原奶(rawmilk)”,取而代之的是生产和销售经过巴氏杀菌加工的“鲜奶(freshmilk)”。
《美国联邦政府管理法典》第21卷第101.95节规定“新鲜(fresh)”一词在食品标签上如何使用时,以巴氏消毒奶为范例。其原文意思是:“如果‘新鲜’一词并不明示或暗示食品是未经加工或未经防腐处理的,在其标签上使用‘新鲜’一词就不受到本法规的限制。如允许使用‘新鲜’来描述经巴氏杀菌加工的全脂牛奶。”当然使用“新鲜”一词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如2002年美国消费者起诉某公司在超高温灭菌产品宣传中错误使用了“新鲜(fresh)”一词,法院正是依据此法规,判定该公司败诉。
我国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将freshmilk引入并翻译为“鲜奶”,而且如同世界各国一样,限定使用在只以原奶为原料的巴氏杀菌奶上,并一直沿用至今。
然而近年来,由于个别企业的不规范运作,“鲜”字被滥用了!更由于某些主管部门疏于对专用术语的统一规范管理,致使当前我国乳品命名开始陷入混乱的局面,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制约了奶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去年6月正是我国奶业开始讨论“鲜奶标志”初始之时,把raw和fresh等同起来,造成了混乱。其实在行业里,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rawmilk意指原始状态的奶,就是原奶,它不等同于是鲜的;freshmilk指巴氏杀菌奶,就是鲜奶,也就是符合GB5408.1《巴氏杀菌奶》标准的产品,它与“原奶”并不是同义词。
至于把recombinedmilk(再制奶)等同于reconstitutedmilk(复原奶)或mixedmilk(混合奶),任意曲解standardizationoffatcontent(脂肪标准化)等现象,则在今天的出版物中比比皆是。
笔者认为,如果说我国奶业要与国际接轨的话,那么就先从准确规范地使用行业术语起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