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北京饭店状告“四川谭氏官府菜”商标侵权一案将在北京丰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记者今天获悉,两“谭”相争案又有了新的进展。被诉方“四川谭氏官府菜”已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北京饭店已经注册的“谭”和“谭家菜”商标。
此前,北京饭店在起诉状中称,199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总局就核准其注册了“谭家菜”商标,有效期为10年。1996年,该饭店又注册了“谭府”、“谭”等商标。但2004年8月17日,该饭店发现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所开门店内门厅正上方悬挂“谭府”牌匾。还在北京一些媒体上刊登大幅广告,广告中出现了“谭家菜”和“谭”字样。北京饭店要求四川谭氏官府菜立即停止悬挂“谭府”牌匾,在以后的市场宣传中不能再使用“谭家菜”做宣传,并赔偿50万元损失。
北京饭店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谭家菜第三代的传人全部在北京饭店谭家菜餐厅,除去北京饭店之外,其他酒楼不能在任何宣传资料中出现“谭家菜”字样。
而四川谭氏官府菜在提交的撤销申请中则说,谭家菜是中国最为著名的两大官府菜之一,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谭家菜传承下来有一两百道菜,已经构成一个菜系,如同“川菜”、“满汉全席”一样,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属于公有财富。因此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北京饭店已经注册的“谭家菜”商标。
四川谭氏官府菜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提起“谭家菜”,公众首先想到的,是作为一个著名菜系的谭家菜。北京饭店也只是一个烧制、经营谭家菜的服务提供者,但北京饭店并不能因此人为地不正当地加以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