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取得了突出的成果,但在某些方面还需要加强,有的问题还应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首先应对制售者的合法主体资格进行规范。目前,在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办的食品违法案件,大部分是无照经营案件。所以,这项工作仍是食品质量监管的首要工作。
其次,在管理中,不同部门食品质量监管的衔接十分重要,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有效掌握食品生产单位的分布情况,却难有效对其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查处;而负责对生产单位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查处的质检部门在这一方面却信息匮乏,容易产生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管理的疏漏,难以从源头上遏制这一现象。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建议在下一步的食品整顿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应突出重点区域和部位,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要进一步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打击力度。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开展食品监管执法。要以包装标识为重点开展监管执法,从产品包装上寻找食品违法案件的突破口,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开缺口,让违法者讲明实情,查明案件真相,简便、快捷且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并可以及时对违法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应突出抓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开展工作。要防止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积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流通过程打击、终端预防的食品质量监管有效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