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在食品检查中发现,位于福永镇的深圳某红酒厂替深圳一家贸易公司将滞销的临近保存期限的近十个品种的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混合后重新灌装。在六百余箱酒中,每瓶上只贴上纯外文标签。按规定,在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在瓶子上贴上明显的中文标识,包括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基本要素。对于该批红酒的流向及质量问题,检查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