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禁止进入南京市场销售;对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产品的经营者和产地,将通过媒体公布,并责令其退出该市蔬菜经营市场。
南京市《关于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即将实施。其主要内容有:一是自2004年10月1日起,凡是经具有认证资格的机构所认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的蔬菜以及通过南京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蔬菜,准予进入市场销售;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则禁止进入我市市场销售。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定点监测力度牞在市场及加工配送企业,必须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点),配置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和加工配送的蔬菜进行检测牞经检测不合格的必须就地进行无害化销毁。三是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对经过检测合格的要发放合格标识,对检测超标的蔬菜产地、品种和经营户进行公示。四是推行不合格蔬菜产品退出市场流通制度。对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产品的经营者和产地,将通过媒体公布,并责令其退出该市蔬菜经营市场。
市农林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几年的努力,南京市的“放心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蔬菜作为鲜食的农产品,其质量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农业部对我市每年的例行监测和市、区(县)检测站点检测的结果表明,南京市蔬菜质量安全仍存在薄弱环节,其中抽样检测结果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是市场上外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