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有一批二氧化硫严重超标以及添加了多种违禁添加剂的水果罐头被公布于众。它们的产地也从广东扩大到福建和广西。新华社为此也发了《浙江抽查饮料和罐头近一半产品不合格》
的消息。
饮料的主要问题是合成甜味剂超标,共有11批次产品超标,占总数的1/3,其中有湖州天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天旺”爽口冰(83ml/支,生产日期20040416)、德清县阿宝食品厂的阿宝果汁(110g/杯,生产日期20040425)等。另外,有的饮料菌落总数超标,如桐乡市同福华冷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葡萄多饮料(规格:250ml/瓶,生产日期:20040501)与冰红茶饮料(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040421),饮用后会引起肠胃不适。(详见第33版)
都市快报讯上月浙江省工商局在杭州、金华发现,一种广东高州产的糖水荔枝罐头和糖水桂圆罐头含有致癌物质二氧化硫。浙江省工商部门发出消费警示,并引起全国关注。
最近,浙江省工商局在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地全面抽查49批次罐头产品,发现有三分之二的罐头不合格,其中福建和广西产的多批荔枝、龙眼罐头二氧化硫严重超标。
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部分抽查产品漂白剂二氧化硫含量超过0.1g/kg,属企业有意添加。
二氧化硫的主要作用是防腐和漂白,但如果超标使用,食后轻则可造成人体黏膜如眼睛、口腔处的刺激感,咽喉处灼痛等;重则数小时后会出现肺部水肿,声门痉挛,甚至窒息死亡等。
工商部门介绍,新鲜水果本身并不含有二氧化硫,这些水果的罐头制品之所以二氧化硫超标,是因为在制作过程中使用了漂白剂,以此保证罐头里的水果有比较好的外观,二氧化硫主要是漂白剂的残留物。
按国家规定,水果罐头不允许添加任何漂白剂。对于浙江出现的“毒罐头”,中国罐头工业协会表示:其实糖水水果罐头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也不需要添加任何保鲜防腐剂,靠密封和高温杀菌就可以达到无菌状态,从而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