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河南信阳人路勇,1990年曾因犯盗窃罪判刑4年;1993年6月假释期间又犯抢劫罪,被判刑7年;2002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2年,去年4月刑满释放。
去年11月10日,路勇给武汉市一量贩店打电话,称已在该店投毒,要求在其指定账号中存入2万元钱,他才告知投毒位置。接到电话后,该店立即关门停业,将生鲜、散装食品全部下柜封存、销毁,损失达8万余元。次日,该店在指定的账号中存入2500元,被路勇在河南信阳市一自动取款机上取出挥霍。
当月21日,尝到甜头的路勇将一瓶掺有剧毒氢化物的饮料放到该店存包处,然后打电话敲诈1万元。23日,他在信阳市一银行取款时,被布控的公安人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