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的腐败落马,决非偶然,至少暴露出三个层面的问题:首先,协会带有过于浓厚的政府色彩,以致无形中变成了“二政府”。其实,国内很多行业协会,往往脱胎于某个政府管理部门,与监管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得到协会的支持就像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很多协会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把企业当作聚宝盆,随意伸手。于是,导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泛滥成灾。
其次,管理不顺,监管极不到位。按有关规定,协会成立必须在民政部门备案,显然民政部门是其“顶头上司”,而所“挂靠”的政府部门,虽说是名义上的“主管”,但由于无权对其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注销,在监管上也就大打折扣。
再次,乱收费、乱评比、乱排序比比皆是,使行会丧失了公信力和权威性。按理说,行业协会应是企业的“娘家”,也是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一个桥梁,其主要职责之一是凝聚协会内的企业,帮助这些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负担,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然而,不少协会只要你拿钱来,给的越多,企业得到的光环就越耀眼。非但不给企业帮忙,反而给企业添乱。谈何公信力和权威性?!
如何遏制和杜绝“行会腐败”?“杀一儆百”固然是一种惩治的方式,但最要紧的,恐怕是在最大限度内淡化行会的“政府色彩”,使其手中无制造“三乱”的权力,这才是行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