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则报道,笔者认为至少有两点教训可以吸取:第一是产品外包装图案设计专利必须及时申请注册,否则过期自动无效。近几年来,包装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很多熟悉的品牌除了产品质量优良外,还用新颖独特的包装设计和图案吸引消费者去注视它,购买它,于是很多企业在包装设计上很下功夫。应当说,“小豹子”酒的初衷是好的,它新颖独特的外包装设计和品名吸引了消费者去消费它,并获得了巨大效益,但它的失误之处就是没有及时地对外包装设计申请专利注册,这以后它虽然申请注册了,但这种包装已经在市面上流行了一年多了,应该说没有新颖性特点了,因而,专利部门拒绝申请注册。但它的“熟悉面容”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当别的厂家仿冒时,只看重它的“熟悉面孔”,不仿冒它的品名,叫你没办法又无可奈何。
第二就是“注册商标”内容不代表图案,是两回事,必须分清。众所周知,一般产品都有“注册商标”字样或“R”标志,但那只能代表品名已经被注册了,如“汇源果汁”,注册的商标只是“汇源”品牌,而不代表整个标识内容和图案及颜色。可眼下有些企业在此方面却混淆了,误认为“注册商标”就是整个外包装标识和图案,结果损失惨重。因此务必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注册品名时要及时地对标识的所有内容(图案、色彩等)进行专利申请,谨访被“克隆”。此外,注册品名时要考虑长远利益,像“娃哈哈”不仅仅进行了专利申请,还对品名的“姊妹名”进行了注册,像“笑哈哈”、“娃娃哈”“娃哈娃”等,致使模仿者和侵权者无从下手。包装可以振兴一家企业,也可以毁灭一家企业,经营者必须在包装上慎之又慎,打好“包装”这张牌!
作者: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