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管理条例是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的要求,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和自身仪器卫生管理分A、B、C三个等级,并在经营场所张贴“食品卫生等级标牌”及卫生许可证上加贴等级标志。对半年以上不生产经营食品、被吊销或注销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等问题的经营单位将予以停止使用食品卫生等级标志。西藏将在四月初全面实施卫生等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