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后,扬州一女士已将“神五”作为车辆类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神五”商标主要针对车辆类,其中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等。
另据报道,一男子来到辽宁省申请商标事务所,要以个人名义注册“神五”食品类商标。工作人员发现,以“神舟”为名称的商标,如神舟食品、神舟汽车、神舟电脑等几大类已被注册,沈阳市及杨利伟家乡的绥中县则竞争注册“杨利伟”商标。据绥中县的县长说,根据杨利伟最爱吃大白梨的消息,已申报了水果“杨利伟”商标。
在北京,也有许多人咨询“神舟”能否作为商标申请。“神五”到底能否作为商标申请呢?由于法律对此类名称尚没有明确规定,专家意见也有分歧。
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谢逢说,依据我国《商标法》,只要不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违反别人申请在先原则的话,“神舟五号”、“神五”可以被申请为商标。因此,如果“神舟五号”所有者没有申请的话,依据我国现有法律,别人是可以申请“神舟五号”、“神五”为商标的。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勤南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神舟五号”、“神五”不能作为商标申请。黄勤南说,“神舟五号”、“神五”属于国家的重大工程,这一名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国家。这就如同奥运会的相关名称和标识归特定的所有人,不能被他人抢注用于商业。“神舟五号”、“神五”既非商品也非服务,属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除所有权人申请外,任何人不得将其申请为商标,就是申请了国家也不能批准。
至于以“杨利伟”的名字申请商标,黄勤南认为,对于以姓名申请商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也不能轻易地就以“杨利伟”的名字申请商标。一方面,杨利伟已成为公众人物,以“杨利伟”三字申请商标应该征得他本人同意,未经杨利伟本人同意,就是他的父母兄弟也不得申请,否则就是侵犯他人姓名权。另外,杨利伟已不是一个普通的公众人物,以“杨利伟”申请商标,还应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
(赵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