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加强食堂卫生与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原料和食品进校,而且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规定,亮证经营,持证上岗,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内饮食摊点及自备水源的卫生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将每天学生用餐食品留下样品,保存24小时,一旦发现问题,以备查验。省教育厅特别要求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清洁扫除,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