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葡萄酒生产企业出于效益以及其它一些因素,还想保留部分 半汁葡萄酒的生产。就此问题,酿酒协会高女士说,如果企业还要保留一部分半汁葡萄酒,那么就不能冠名为葡萄酒了,必须以露酒的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标签也必须标注为露酒。
半汁葡萄酒是在我国人民生活水平较低,企业生产条件不够,原料葡萄供应不足的情况下生产的一种质量较低的葡萄酒。近几年,随着我国葡萄酒产业的不断发展,不仅原料葡萄供应充足、品种多样,正在向区域化、基地化、良种化、规范化的模式发展,而且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均有了较大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不断更新和完善。而随 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更使葡萄酒企业认识到,我国的葡萄酒必须与世界接轨,必须满足人们对高质量葡萄酒的需求。而废止半汁葡萄酒就是要引导我国的葡萄酒企业生产优质的全汁葡萄酒。为使企业有一个缓冲期,停止生产“半汁”后,企业已生产的半汁葡萄酒和已进入市场的半汁葡萄酒,还可以销到明年6月30日。
高女士还特别说明,废止半汁葡萄酒标准对于生产山葡萄酒的企业没有任何影响。从1994年开始,我国一直实行三个葡萄酒标准,即国家标准全汁葡萄酒GB/T15037、行业标准半汁葡萄酒QB/T1980-94和山葡萄酒QB/T1982-94。在生产标准上,先前制定的《葡萄酒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比较笼统,厂家无法得到充分的指导或受到明确的规范。今年1月1日国家经贸委公布的《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开始实施,这是一部与国际接轨的技术规范文件。该《规范》特别对山葡萄酒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以附件的形式颁布。因此废止“半汁”后,山葡萄酒生产企业只要依照新的山葡萄酒标准进行生产就可以了。(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