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指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和全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近期相继召开会议,通报全国白酒生产许可证自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发放情况和部署下一步的进展计划。今年上半年,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工作将结束。下半年,各地技术监督局将对无证白酒产品进行查处,白酒审查部也将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获证企业的抽查工作。但惟独广东至今没有实施发放全国白酒生产许可证工作,若不明确由哪个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受理申请全国白酒生产许可证工作,届时广东产白酒只能在省内销售,出省就会受到无证生产的查处。这将使广东白酒面临严重困境,并成为影响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大包袱。
2002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9号令,即自2002年6月1日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在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和行业作用的基础上,对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类发证产品审查部及各类发证产品检验机构,共同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以及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将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受理,企业条件审查等授权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授权给经它审定的检验机构。可是,去年广东省修改通过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却规定,白酒生产许可证由酒类专卖局负责发放。
为此,近100家企业负责人呼吁尽快明确由哪个政府行政部门实施发放白酒生产许可证。否则,再拖延下去,对广东的酒业将带来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记者 李有祥 实习生 赵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