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竟然有80%由垃圾勾兑,说明我们时下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存有太多的漏洞。的确,食品卫生状况关系到亿万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然而在人们周围,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现象却屡见不鲜。为能牟取到更大的利润,许多参与食品经营的业主都不择手段地降低着生产和经营成本,诸如把发霉变质的稻米抛光后再抹上含毒的油脂,于是包装一新的大米就直接抛售给了消费者;为了给猪提高瘦肉率,便给猪喂养可置人于重病的瘦肉精;更有为给自己所卖的海产品和荔枝“保鲜”,竟用福尔马林药水和硫酸浸泡的……。诸如此类的垃圾食品,就在不知不觉中吃进了人们的肚子里,威胁到生命的安全。
按说,参与食品经营应该有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因为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到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选择,再到食品用工具、设备和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每道环节都可能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然而事实上,在日常管理中,那些参与食品经营的业主只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费用,便可开张营业。而不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具备卫生条件的“黑户”私自进行食品加工和买卖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其实,如今之所以出现垃圾食品横行无忌的局面,就是因为时下的部分食品卫生管理部门松懈、疏忽、追求一己之利造成的。在西方国家,政府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是相当严格的,一旦食品厂家违规生产对顾客造成损失,企业业主不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被终身取消从事食品经营的资格。
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存在的太多漏洞,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之一。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章节明确,对待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生产者,往往是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和没收违法所得”,甚至是罚几个钱了事;“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而对那些卫生状况极差的“黑户”,往往是无“证”可吊,对他们的管理,常常是以罚代管,甚至是不罚不管。这种松懈的管理,正是垃圾食品得以滋生的原因。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有必要建立起食品传送的安全通道,而食品卫生法规就应是触之即亡的“高压线”,让那些违法经营者不敢轻易以身试法。只有这样,以食为天的百姓安危才能得到保障。(周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