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接到消费者举报:河北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在某地方晚报上做虚假宣传,自称荣获全国消费者协会命名的“中国最佳名牌啤酒”称号。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十分重视,因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从未向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授予过此称号,这属于虚假宣传。那么,他们的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呢?在该晚报上刊登声称钟楼啤酒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选为“中国最佳名牌啤酒”的署名文章的作者———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宣传科的席满华,对此表示不太清楚,可能是别人写的文章,挂上他的名字。对于钟楼啤酒集团有没有这项荣誉的问题,席满华称:有这荣誉可是好多年了,已经评了好几届了。
这篇文章的作者———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宣传科的席满华同志肯定地说,他们曾多次荣获过消协命名的“中国最佳名牌啤酒”称号,但这篇文章不是他写的。那么这篇文章是谁写的呢?当地这家晚报总编室负责编辑此稿的杨某解释说,这是厂家提供的稿件,他们怎么能知道这是不是假的?厂家搞虚假宣传与报纸编辑没有什么太大关系,也就只是把关不严。他们不仅欺骗消费者,而且还欺骗了报社。
那么,这家企业———宣化钟楼啤酒集团的领导知不知道这篇文章的事情呢?这篇文章又是出自何人之手呢?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到底得过什么样的荣誉呢?颁发荣誉的单位是不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呢?钟楼啤酒集团宣传科的席满华说,他们有“中国工人明星啤酒消费者调查活动组织委员会”和“中国工人明星啤酒消费者调查活动专家委员会”的荣誉证书,但是颁发荣誉的单位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并无关系。席满华说:据说是他们组织的。那篇宣传稿是石家庄一家广告公司的人受我们总经理委托写的,没有经过我审查修改,就直接刊发了。看来撰写此稿是企业领导安排的,颁发荣誉的单位也不是中国消费者协会。
那么,在该晚报上刊登了冒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名义的虚假宣传后,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什么态度呢?记者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他介绍说,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中消协发现有一些企业冒用、盗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名义做虚假商业宣传。为此,中消协曾在2002年7月4日向社会公开声明,要求这些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在一家地方报纸上仍然刊出了钟楼啤酒集团荣获了全国消费者协会命名的“中国最佳名牌啤酒”的宣传,这一宣传刊出后的第二天,当地消费者就向中消协做了反映。对此,中消协郑重声明:中国消费者协会严格遵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商业赢利为目的推荐商品和服务”,从来没有向一家企业授予过所谓的“最佳”、“名牌”商品,我们要求有关企业和媒体对此予以正视,公开更正,消除对消费者造成的误导。无论是企业还是大众传媒,必须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不能误导消费者;还要对诚信的消费环境负责,不能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名义来破坏市场的诚信度。中消协对此事将予以继续关注。
如今,社会上有些企业为了骗取消费者的信任,竟然冒用、盗用消费者协会的名义。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予以重视,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擦亮眼睛,多听、多看、多问,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焦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