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新近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将对我国食盐批发企业进行分为三级的标准化管理。
为了改善各级盐业公司经营条件,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近批准并颁布《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这项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中国盐业协会负责组织起草,是与《食盐专营办法》相配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目前有食盐批发企业约2700家。此项标准将全国食盐批发企业的管理质量等级分为三级,A级为食盐批发企业的基本标准,AAA级为食盐批发企业的最高标准。标准的基本出发点是让绝大多数食盐批发企业通过整改成为达标企业,对于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淘汰,或降为转、代批企业。
此项标准等级划分的依据主要是:企业仓储、分装加工和办工设施的各种条件,管理状况;企业经营、服务水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情况。
此项标准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孙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