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今天联合发布公告称,近日韩国的猪群暴发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即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来自韩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韩国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车辆等,如发现有来自韩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上述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凡截获走私入境的来自韩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