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获悉,云南将首次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干红葡萄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火腿肠、灭菌奶、瓶装饮用水等10类食品的专项免检工作。根据规定,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3年内享受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各地区、各部门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的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待遇。
据介绍,此次申报产品免检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婴幼儿配方乳粉年产量在3000吨以上;干红葡萄酒年产量达到5000吨以上,生产工艺为自行酿造而非购进原料酒进行勾兑加工;小麦粉企业日生产能力达到50吨以上;大米原产地未受工业污染,企业日加工能力在50吨以上;食用植物油品种为色拉油、花生油,企业具备毛油检测能力及炼油能力,且日炼油能力达到50吨以上;酱油为酿造工艺而非配制生产;食醋为酿造工艺而非配制生产;火腿肠产品年产量在4万吨以上,所申报的产品为经高温高压蒸煮杀菌,采用PVDC肠衣材料包装,保质期在4个月以上;灭菌奶生产工艺为超高温瞬时灭菌,在无菌状态下包装,或者采用保持灭菌(二次灭菌)工艺,保质期在1个月以上,年产量达到9万吨以上;瓶装饮用水为小瓶装(2升以下),品种为纯净水或矿泉水,纯净水年产量(单厂)须达到30万吨以上,矿泉水年产量(单厂)须达到2万吨以上。
另外,申报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产品免检的企业必须是2001年度国家质检总局5类食品“两查”合格的大型企业。对于没有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省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局可根据本地区企业实际情况,严格审查,每类产品选出1至2家企业上报总局。
有关负责人鼓励云南省相关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积极争创国家“免检”称号,努力提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质量。